一、学校全称:绵阳师范学院(国标代码10639)
二、学校地址:四川省绵阳市 邮编:621000
三、联系方式:
咨询电话:0816-2200001 2200234 8026169 8889560 2202650(传真)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mnu.cn
招生网址:Http://zs.mnu.cn
E-mail:
四、办学性质及层次:公办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
五、录取规则:
1、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,实行远程网上录取;
2、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体制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,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;
3、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(不限制分数);
4、男女比例:社会体育(保健与康复方向)本科专业男女生比例为1∶5,社会体育专科专业只招女生,其他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;
5、身体要求:符合国家新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;音乐学、美术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.60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50米;音乐学(舞蹈方向)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.65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55米;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.70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60米,左右眼裸视视力均不低于4.5。
6、投档办法:在文考、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、体检、面试合格的情况下,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、德智体全面考核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。
7、录取方式:
(1)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;
(2) 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(在四川省招收的美术学专业除外);
(3) 四川省招收的美术学专业,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投档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;
(4)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,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录取的考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;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,服从专业调剂的,将其调录到未录取满计划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将予以退档。
六、录取结果的公布:通过各省招办及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。
七、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:为保证表现良好、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,我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“奖、贷、助”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。设立勤工助学岗位、协助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等。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请见我校 “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”网站。( http://xgb.mnu.cn)
八、其它规定: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。对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,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学院领导批准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原籍,并报考生所在省(市、区)招生主管部门备案。
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
二OO七年一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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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
系别 |
专业名称 |
层次 |
学制 |
学费
(元/年) |
住宿费
(元/年) |
计划数
(人) |
招生范围 |
备注 |
美术系 |
美术学 |
本科 |
四 |
8000 |
800-1200 |
70 |
四川
山东
广西
福建
湖北
江西
湖南
江苏
甘肃
广东
黑龙江
河北
安徽
陕西 |
根据各省艺术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数 |
艺术设计 |
本科 |
四 |
8000 |
70 |
艺术设计 |
专科 |
三 |
8000 |
70 |
音乐
学院 |
音乐学 |
本科 |
四 |
10000 |
70 |
音乐学(舞蹈方向) |
本科 |
四 |
10000 |
40 |
音乐表演 |
本科 |
四 |
10000 |
30 |
音乐教育 |
专科 |
三 |
8000 |
30 |
体育与健康教育学院 |
体育教育 |
本科 |
四 |
6000 |
80 |
社会体育(保健与康复方向) |
本科 |
四 |
6000 |
60 |
社会体育(经济安全与管理方向) |
本科 |
四 |
6000 |
40 |
社会体育(保健与康复方向) |
专科 |
三 |
6000 |
50 |
备注:学费、住宿费收费标准,如国家进行政策性调整,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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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体育类普通本专科报考注意事项
一、报考条件
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。(凡所报专业涉及所在省统考专业的须专业成绩合格后方可报名)
二、报名所需材料
1. 考生在各省内专业考试的报考证或考试证;
2. 本人身份证;
3. 两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。
三、专业考试报名方法、报名地点、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、科目
1. 报名办法
考生取得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后,在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,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,同时也不允许考生跨省参加考试,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。
2. 报名地点及报名、考试时间
省区 |
考点 |
报名时间 |
考试时间 |
招生专业 |
湖北 |
汉口标准化考场
(美术类) |
1月13、14日
(美术类)
1月15、16日(音乐类) |
1月16日(美术类)
1月18日(音乐类)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湖北艺术职业学院(音乐类) |
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音乐学(舞蹈方向) |
广西 |
南宁市第五中学 |
1月25、26日 |
1月27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广西师范大学 |
1月21、22日 |
1月23日 |
江西 |
江西师范大学 |
2月27、28日 |
3月2日(美术类)
3月1、2日(音乐类)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
音乐学、音乐学(舞蹈方向)、音乐表演 |
福建 |
福建师范大学 |
3月11、12日(美术类)
3月10、11 日(音乐类) |
3月13日(美术类)
3月12 日(音乐类)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
音乐学、音乐学(舞蹈方向)、音乐表演 |
山东 |
潍 坊 |
3月6、7日 |
3月8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
音乐学、音乐学(舞蹈方向)、音乐表演 |
湖南 |
湖南师范大学 |
3月20、21日(美术类)
3月14、15日(音乐类) |
3月22日(美术类)
3月16日(音乐类)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
音乐学、音乐学(舞蹈方向)、音乐表演 |
江苏 |
无锡湖滨中学 |
2月5、6日 |
2月7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南京第三十九中学 |
2月9、10日 |
2月11日 |
甘肃 |
兰州艺术学校 |
2月4、5日 |
2月6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安徽 |
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|
3月9、10日 |
3月11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广东 |
华南师范大学 |
2月27、28日 |
3月1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河北 |
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|
3月3、4日 |
3月5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黑龙江 |
哈尔滨东方学院 |
1月31、2月1日 |
2月2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陕西 |
西安工程大学 |
3月3、4日 |
3月5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四川省美术专联考绵阳考点 |
绵阳师范学院 |
3月30日 |
3月31、4月1日 |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 |
注意:
A、四川省艺体类专业考试,由四川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;
B、各省体育类考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,录取时以各省体育本专科分数线作为我校最低调档线;
C、如报名考试时间有变动请以各省招办或考点最终公布的为准。
3. 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计算办法(各专业满分均为 400分)
(一)音乐学(舞蹈方向)
1) 外形条件、舞蹈先天条件 100分
2) 基本功(腰、腿、胯、软开度、弹跳)100分
3) 舞蹈表演(舞蹈感觉)100分
4) 模仿(舞蹈动作、节奏感)100分
(二)音乐学
1) 声乐:演唱歌曲一至二首 120分
2) 钢琴(或其它乐器):演奏练习曲一首、乐曲一首或一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120分
3) 视唱练耳:(1)视唱口试:一个升降号内各类调式(包括大、小调、民族调式)及各类节奏组合的视唱 20分;(2)练耳笔试:①音高听辨(含基本音级及少量变化音级);②一个八度内的各类自然音程听辨(含纯四、纯五、纯八度;大小二、三、六、七度;增四度、减五度);③以大、小三和弦及转位为主的和弦听辨(涉及少量增三、减三与大小七和弦);④常见节拍、节奏听辨;⑤旋律听辨记忆(与视唱内容的程度相同) 80分
4) 音乐知识与乐理:参考李重光编著的《基本乐理》(上、下册)及现行中小学新课标教材 60分
(三)音乐表演
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练耳、乐理考试内容和方法与音乐学专业相同。
音乐表演招收以下各专业方向,专业(主科)考试内容如下:
1) 声乐演唱方向
美声、民族唱法演唱方向:演唱艺术歌曲两首、歌剧选曲一首;
2) 键盘乐器演奏方向
⑴钢琴方向:演奏练习曲(740以上程度)一首、复调曲(二部创意曲程度以上) 一首、大型乐曲(奏鸣曲快板乐章)一首;
⑵手风琴方向:演奏练习曲(740以上程度)、复调(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)、技术性较强的大型乐曲各一首。
3) 民族乐器演奏方向
⑴二胡方向:D调七声音阶一条(包括带变化音的分解和弦及模进练习);练习曲一首(参照全国业余考级七级以上水平)、乐曲一首(参照全国业余考级七级以上水平)。
⑵竹笛:音阶一条(要求筒音作“6”,相当于业余考级教材7~8级);中等难度的练习曲一首(相当于业余考级教材7级以上);大型乐曲一首(考级教材7级以上的大型独奏曲或协奏曲一个乐章)。
4) 管弦乐器演奏方向
⑴小提琴方向:演奏练习曲一首(克莱采尔、马扎斯二册以上程度)、乐曲一首(中外自定)、大型乐曲(奏鸣曲两个乐章或协奏曲一个乐章)一首。
⑵圆号:音阶、琶音、三度模进(二升或二降)一首;练习曲(中央音乐学院考级教材6级以上)一首、大型乐曲(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型独奏乐曲)一首。
5) 音乐表演各科成绩分配如下:
⑴主科 300分 ⑵视唱练耳 70分
⑶乐理 30分
特别提示:音乐表演各专业对视唱练耳有单科要求,视唱练耳单科成绩必须及格。凡未达到以上规定者,不予录取。
(四)艺术设计、美术学
1)素描 200分
2)色彩 200分
注意:
A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请自备所需的画板、画夹、颜料、画笔、小画凳等;
B、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所需乐器(除钢琴外)请自备。
四、我校省外艺术专业合格证的发放
我校原则上根据招生计划数1:7发放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,并于2007年4月5日前将合格证寄发到考生手中,同时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。专业考试不合格者,不再另行通知。
五、文化考试
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,可以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,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。